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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不限购的楼盘在售70年住宅(成都哪些地方买房不限

2023-11-28 12:31:54 楼盘优惠 来源:https://www.hnhaofang.com/
导读 去年5月,四川手机报曾报道成都新都区盛世华庭楼盘产权怪象,明明大产权证写的70年产权,分户之后却变成了40年。近日,业主起诉开发商四川康思佳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却一审败

去年5月,四川手机报曾报道成都新都区盛世华庭楼盘产权怪象,明明大产权证写的70年产权,分户之后却变成了40年。近日,业主起诉开发商四川康思佳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却一审败诉。法院认为办证机构记载错误,开发商依证宣传不构成欺诈。律师表示,开发商将错就错,业主可继续要求赔偿。

(涉事楼盘)

事件由来:产权记载错误引发纠纷

多位业主向四川手机报证实,2018年5月,他们陆续购买了盛世华庭楼盘的房屋。开发商宣传所售房屋为“70年产权,不限购”,其展示的大产权证载明,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办公,但产权为70年。之后,开发商为20余户全款业主办理的分户产权证也为70年产权。直到当年底,有业主补办产权证时才被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此前产权登记错误,该楼盘仅有40年产权。

(开发商公示的大产权证书)

2019年,陆续有20多户业主向新都区法院发起诉讼,认为开发商将错就错涉嫌欺诈,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索赔。“因为我们情况类似,法院最终为4户共6套房立案,并一同审理。”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两次开庭,法院于今年5月8日一审宣判,驳回业主的所有请求。

 

(业主换证后产权变为40年)

一审宣判:开发商依证宣传,不构成欺诈

记者看到,由于案情相同,多位业主拿到的判决书几乎内容一致。

(一审判决书)

法院认为,开发商公示的大产权证载明了70年产权,而该证由不动产权登记机关颁发。开发商依证宣传不能认定为欺诈。同时,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第十条约定了开发商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且多位业主的购房合同写明了产权40年,所以根据合同内容,也不能认定康斯佳公司欺诈。

(一审判决书)

对于其中一份写明70年产权的购房合同,法院则认为合同也写明了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办公,表示业主知晓房屋的基本性质。

●最新进展

2户业主成功退房,4户业主继续上诉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主透露,曾一起参与起诉的业主中,有两户已成功退房。“那两户共4套房,庭前调解时,开发商只愿给他们退房,因为他们合同都写的70年产权。”该业主称,业主们无法接受目前的结果,不少此前没起诉的也准备起诉。

参与一审起诉的业主陈先生、王女士告诉四川手机报,整个楼盘1栋楼共80多户,目前仅十来户装修入住,水电气都是商用价格,“有人住进去一段时间又搬出来了,实在住不起!”他们表示,此前参与起诉的4户业主已准备上诉。

部门回应:两个月内给出解决方案

去年5月,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曾向四川手机报表示,因系统故障,导致开发商大产权证及部分业主的不动产证土地使用年限出现记载错误,已于去年1月向开发商下达更正函。

今年5月19日,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业主反映的情况后,书面回应称:由该局牵头在两个月内作出书面解决方案。

5月25日,楼盘所在的新繁街道办也书面回复业主,将督促开发商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好业主反映的产权问题,并建议业主向法院起诉。

业主们透露,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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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尊重法律,继续打官司

康思佳公司一名李姓负责人回复四川手机报称,既然业主主动起诉了,就配合走司法途径。至于为部分业主退房的情况,其没有正面回复,仅表示“尊重法律”。去年5月,该负责人曾表示“业主很无辜,自己深表同情”。

(开发商此前的售房宣传)

律师:开发商存明显过错,可要求赔偿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开发商针对同一土地使用性质的楼盘,却提供了70年、40年不同产权年限的购房合同,说明其明知土地使用性质却“将错就错”,存在明显过错。即便不构成欺诈,至少购房双方存在重大误解。一审败诉的业主可继续上诉,其他业主也可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都燕果同样认为,误解造成业主损失,即使退房不成,也可要求开发商赔偿。鉴于办证机构已改正过错、换发证书,发起行政诉讼意义不大。

律师提醒,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签订后有一年的“除斥期间”,若过期则无法撤销合同,业主退房要趁早。而要求开发商赔偿不是撤销合同,不受此限制。

你遇到过这种情况吗?跟帖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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