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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天悦湾(重庆奥园天悦湾)

2023-11-28 12:29:28 楼盘优惠 来源:https://www.hnhaofang.com/
导读 轨道交通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周边交通环境的改善是毋庸置疑的。对房地产来说,更是开发商楼盘营销中的重要卖点。但是,利用轨道交通这一交通配套,虚假宣传的开发商也不少

轨道交通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周边交通环境的改善是毋庸置疑的。对房地产来说,更是开发商楼盘营销中的重要卖点。

但是,利用轨道交通这一交通配套,虚假宣传的开发商也不少。比如奥园这家开发商,现在还没谱的13号线,却对购房者说明年开始动工了。

开发商口中预计明年开建的轻轨

实际只是远期规划,可能要等个十几、二十年!

“项目旁边就是轻轨站点,非常近,该轻轨预计明年开始动工,3年以后就可以通车了。”奥园天悦湾一置业顾问在宣传楼盘时表示,“我们正是提前得知政府规划有这条轨道交通线,并且明年都要开始动工了,所以才买下这个项目的两块地,重新打造。”

记者查询到,2018年5月,大庆巨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重庆奥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名下房产项目“巨豪香溪美林”也悄然变为“奥园天悦湾”。

让人费解的是,因为项目旁边规划有轨道交通线路,便决定收购该项目,奥园这个企业未免有些太冲动了,甚至有些可笑。

记者也发现在奥园天悦湾项目的围栏上有“奥园天悦湾 蔡家轻轨(规划中)精工华宅”字样,可见奥园对该轻轨站之重视,想必在宣传过程中,必当作重中之重。

原来,置业顾问说的这条线是轨道交通13号线,规划线路为从曾家到悦来北,贯通大学城、西永和国博中心。倘若开通后,确实对项目是一个挺大的利好。

但这条13号线真如置业顾问所说,将在明年开始动工建设吗?

记者联系了规划局的相关人员,试图了解13号线的建设情况,得到的结果均是:是有规划这条线,但从以前到现在,都没有任何计划、甚至一丁点动工的消息。

同样,记者在重庆市北碚区政府公开信箱中看到,去年6月,北碚区建委曾公开回复13号线的相关问题。其中,回复中提到,轨道交通13号线为重庆远期规划线路。

敲黑板,画重点。远期规划线路!远期,10年?20年?

在百度百科,记者也查询到,清楚的说明了“此线路(13号线)为远期规划线路,目前暂无建设计划”。同时,这条线的过江通道将与宝山嘉陵江大桥规划同桥位过江,而宝山嘉陵江大桥也仅是处于初步设计阶段。

同样,记者从流露出的“重庆市轨道交通第四期第一批建设规划(2019-2024年)线路基本情况”来看,也没有找到13号线的一丁点足迹。

可见,奥园天悦湾宣称13号线预计明年开始动工,完全是虚假宣传。

事实上,奥园天悦湾的位置几乎可以说是该区域很差的楼盘了。非常偏僻,周边的配套也是少的可怜。

据悉,目前售价在套内单价13000元左右(洋房,还是精装修)。这样的价格,在蔡家来看,也算是白菜价了。先以低价吸引购房者,再以轻轨线路即将开通诱导成交,开发商的这波套路确实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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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

业主:买前看着规划流口水,接房看着房子流泪水

事实上,“先修房子再搞配套”是地产开发多年来的规则,开发商的“画饼”能力也是一个比一个强。这个开发商更是牛逼,在合同中给业主承诺车库地面是为环氧自流平,业主接房后,看到的确是水泥地面。

日前,巴南区的京汉凤凰城1期正式交房,比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5月1日)提前,但当业主看到正式交付的房子时,简直心碎。

小区的园林景观与最初宣传的五重景观、一步一景完全不匹配,甚至还用“塑料树”冒充绿化。房子还有多处空鼓、阴阳角不顺直、入户门无锁具、墙面返碱、顶部渗水等质量问题。开发商甚至擅自改变篮球场规划等,这些都让业主们闹心不已。

一条远期规划的轨道,开发商竟说明年就动工!奥园天悦湾这牛吹得购房者都傻了

此外,更加白纸黑字的是,根据业主提供的《京汉凤凰城项目高层住宅清水房装修配置标准》显示,地下车库的配置标准是“地面环氧自流平”,但是交房时业主看到的却是水泥地面。“这么明目张胆的忽悠我们,开发商哪里来的勇气?”业主们气愤不已。

然而针对车库地面用材与购房合同不一致的情况,开发商的说法是:“现在的车库地面,并不是我们最终交付所呈现的样子,我们只是怕前期交房业主装修时把车库自流平地漆破坏了,所以我们暂时只用了金刚砂铺设。”

据了解,开发商已于4月4日张贴出了“关于车库地坪品质提升的通知”,提到4月5日开始对车库地面进行环氧自流平施工,预计工期为60天。

一条远期规划的轨道,开发商竟说明年就动工!奥园天悦湾这牛吹得购房者都傻了

对于开发商的回复,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宁律师对此表示,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期(5月1日)内,仍未将车库地面整改为环氧自流平,那么将被视为违约,业主有权追纠其责任。

律师提醒:

面对开发商设下的各种陷阱,购房者应该如何防范呢?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宁律师给出了几点建议。

在购房前要做好风险防范。开发商为了卖房,往往给购房者画了很多饼,吸引眼球。但是购房者不要尽信开发商,自己应该多去核实。

如果个人能力有限,无法做到一一核实,那么可以分两部分走,一是,关键内容尽量写入合同,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针对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包括DM单,宣传手册、展架、物料等进行证据保留,不方便保留的可进行拍照或视频录像。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对房屋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便不写入合同,也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保留证据就颇为重要了。

对此,记者提醒,大家在买房时,还是需要多去了解房企的信誉度,如果业主维权事件比较多,那么就不建议购买其产品。

事实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人,才是真正的企业家。开发商在赚钱的同时,还是要掂着自己的良心赚钱,这样才能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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